4月12日下午,东莞理工学院服务支撑东莞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人才培养行动计划”系列活动之一在学校松山湖校区学术会议中心举行。政府、行业协会、企业及学校代表共聚一堂,携手推进产学研融合创新,强化关键技术联合攻关,捐资奖教助学,用实际行动落实省市高质量发展大会部署要求。
集思广益
校政企共商产学研融合创新
活动现场,学校、专家以及企业行业代表围绕如何以产学研融合创新赋能卓越工程师培养,为东莞高质量发展输送高素质人才展开了深入探讨。
校党委委员,副校长徐勇军代表学校、行政致辞。他向来宾介绍了莞工的发展情况、办学成果,以及学校实施新时代卓越工程师产教联合培养行动所取得的阶段性成绩。徐勇军强调,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东莞理工学院将继续坚持知行合一、立德树人,不断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能力和科技自主创新实力,深入实施学校“服务支撑东莞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将高校教育科技人才创新优势转化为服务支撑东莞高质量发展优势,努力办“扎得深、立得稳、靠得住、顶得上”的新型高水平理工科大学。
卓越工程师学院、粤台产业科技学院院长陈伟以卓越工程师学院、粤台产业科技学院为案例,从师资队伍、平台建设、人才培养模式、科产教深度融合行动等多个方面,详细介绍了我校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和人才链“四链融合”,建设卓越工程师人才培养合作体的探索经验。
华中科技大学余东升教授分享了他对应用型高校产教融合核心能力提升的思考。余东升结合自己在珠三角、长三角等地调研的初步成果,分析了产教融合深化存在的痛点,以及制约高校产教融合能力提升的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路径。
东莞市台商投资企业协会会长陈宏钦、东莞信易电热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吴峻睿、腾讯公司华南区总经理刘双、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区域总经理凌志恒、立迪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熊世伟作为企业代表发言,从所在企业、行业的角度出发,提出了对产学研融合创新的理解认识与意见建议。
校企携手
深化卓越工程师产教联合培养
活动上,我校与东莞市台商投资企业协会、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联想(深圳)电子有限公司、东莞信易电热机械有限公司、广东红珊瑚药业有限公司、达闼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立迪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协会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并与27家企业、协会签订实践教学基地协议。
东莞信易电热机械有限公司向学校捐赠107万元,校党委委员、副校长杨敏林代表学校接受捐赠。
杨敏林表示,通过校企双方持续有力的积极互动、深度交流,校企必定能在再造培养要素、转变培养模式、变革培养体系、完善评价标准上取得新的更大突破,加快实现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耦合。学校衷心希望,能够和战略合作伙伴构建更加紧密的卓越工程师教育联合培养共同体,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卓越工程师产教联合培养经验,在服务支撑东莞高质量发展中发挥出不可替代的作用。
揭榜挂帅
莞工教师组队为企业“解题”
现场,腾讯科技及生态企业、西门子及其生态企业、商汤科技及其生态企业、联想研究院等企业、行业协会提出了90余项课题,涉及人工智能、智慧农业、先进制造业等多个领域,来自我校卓越工程师学院、粤台产业科技学院的10余位教师揭榜领题,接下来将面向全校师生组建相应项目攻坚团队,为企业“答题”,请市场“验题”,解决当前产业一线发展亟需解决的问题,助力东莞产业科技发展。
今年,学校全面启动实施了“东莞理工学院服务支撑东莞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并将其作为全年工作首要任务大力推进。
专项行动聚焦新质生产力培育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两大主线,采取“1+3+N”(即东莞理工学院服务支撑东莞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拓政、拓企、拓校“三拓”计划+若干配套措施)的方式,构建新时代产教融合和科教融汇新模式,激发全链条全要素全过程服务支撑东莞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专项行动启动以来,全校上下高度重视,将其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全面落实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及东莞市高质量发展暨“百千万工程”现场推进会要求的重要举措和关键抓手。
为了保证专项行动落实落细,切实将莞工的教育科技人才创新优势转化为服务支撑东莞高质量发展优势,学校领导班子召开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校长办公会、校领导务虚会等,并专门召开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全体会议,重点研讨抢抓机遇、办出特色、争创一流思路举措,对加快推进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
各二级组织机构积极走访政府机构、省内外兄弟院校,与相关行业协会、龙头企业深入交流沟通,目前已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生物芯片北京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龙头企业机构达成战略合作。深入推进与韶关新丰、揭阳普宁“双百行动”结对共建工作,并与东莞市机电工程学校、长安镇、长安镇新民社区开展结对共建,积极参与东莞“百千万工程”,推动东莞镇村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撰稿:邓智升、范晖帆;一审:刘雁;二审:叶妙娴;三审:邹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