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进行时】我校入选广东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校

日期:2021年11月26日 10:03

近日,省委教育办公布了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名单,我校入选成为广东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校。今年3月,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推动教育评价改革在全省落实落地,省委教育办开展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项目申报工作。我校高度重视,积极申报综合改革试点,由改革办牵头组织改革专责组认真研究形成学校试点校方案。经省委教育办组织业务审核、专家评审、公示,最终确定我校和中山大学等共26所高校为改革试点高校(其中本科院校12所、高职院校14所)。

自2020年10月《总体方案》印发以来,我校坚持以破除“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为导向,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以激发学校发展活力为目标,加快探索建立与新型高水平理工科大学示范校建设相适应的内涵式、特色化、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

学校第一时间下发学习贯彻《总体方案》的通知,由校领导带头学《总体方案》,二级组织机构通过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导班子专题会议等方式开展专题学习,教职工依托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党小组会等开展学习研讨。同时,教师工作部面向中层领导干部和相关职能部门骨干人员开展“落实《总体方案》精神,全面提升教育质量”专题网络培训。学校切实抓好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培训,把思想和行动全面统一到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学校新型高水平理工科大学示范校建设核心任务上。

结合正在进行的校内规章制度清理工作,改革办组织各二级组织机构进一步对标对表《总体方案》负面清单清理各项规章制度,截至目前已完成707项规章制度的全面审查和清理。结合今年改革试点校申报工作,改革办组织改革专责组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教育评价改革的痛点、重点、难点,进一步明确未来5年改革试点校建设的主要目标、解决的主要问题、分阶段分项目标、重点任务与进度安排。

接下来,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学校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将围绕改革试点校目标任务,进一步发挥教育评价改革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作用,进一步强化改革办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功能,压实八个改革专责组改革实施主体责任,扎实推动校院两级管理、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模式、人事制度、科研体制、资源配置、党建思政与文化建设、后勤服务管理等改革重点领域和项目取得明显成效,确保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工作落实落地。

【延伸阅读】

2020年6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于10月由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下发。《总体方案》提出,经过5至10年努力,各级党委和政府科学履行职责水平明显提高,各级各类学校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更加完善,引导教师潜心育人的评价制度更加健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办法更加多元,社会选人用人方式更加科学;到2035年,基本形成富有时代特征、彰显中国特色、体现世界水平的教育评价体系。

《总体方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份教育评价改革的系统性文件,大力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淡化功利性、行政性色彩,突出创新质量和贡献评价。与此同时,教育部出台了系列配套政策文件,涉及科技评价、人才评价、教师考核评价等领域,要求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扭转过去重数量轻质量、重指标轻贡献的教育评价方式,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

(撰稿:黄宇明,一校:刘雁,二校:王博,三校:胡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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